昨天晚上
有热心网友向“有事找小编”栏目报料
称在朋友圈看到这样一个视频
“解救失败,
高湖湿地有人非法放置捕鸟兽夹。”
让人看了很不是滋味
▼▼▼
昨天晚间
记者联系到了上传视频的杨女士
并聊了聊这次救援经历
看到水边有小鸟扑棱翅膀
以为是被水草缠住
事情发生在前天下午2点多
杨女士(化名)和朋友张女士(化名)
去绍兴诸暨的高湖边散步
走到高湖沿村附近时
她们突然看到水面上
浮着一只黑色的小鸟
头顶有一块白白的东西
在水面挣扎
不停扑楞着翅膀
但怎么也离不开水面
▼▼▼
“它缠住了?”
起初
杨女士和朋友以为
它只是被岸边的水草缠住了脚
“罪过的!”
“我来救你啦!”
杨女士和朋友于心不忍
一合计
决定上前帮它一把
于是她脱了鞋子就向水边蹚去
▼▼▼
“当心噢!”
朋友张女士则在一旁
不停地提醒
顺手将整个救助的过程拍了下来
小鸟的脚
已被水里的捕鸟夹夹断
杨女士蹚进水里才知道
救助并没有想象中那么简单
小鸟对她很防备
冒着被啄的风险
她抓住小鸟的翅膀将其用力一拎
▼▼▼
不拎不知道
这才发现
水底下竟然有个捕鸟夹
这才是困住小鸟的元凶
▼▼▼
杨女士将小鸟连同捕鸟夹
全部拎出水面
发现小鸟的其中一只脚
已经是被夹断了
▼▼▼
杨女士告诉记者
“小鸟应该是只骨顶鸡,最多半斤重,
当时脚已经断掉了,很可怜。”
捕鸟夹
高湖出现捕鸟夹
不是第一次
其实早在2月初
我们就报道过类似事件
有人放归了被高湖上捕鸟夹
夹到的一只白天鹅
▼▼▼
令人遗憾的是
这只骨顶鸡
没有白天鹅那么好的运气
杨女士为其仔细消毒、包扎
带回家养伤后
但没过多久它还是死了
非法狩猎野生动物行为将处罚
已有人因捕鸟被判刑
据悉
骨顶鸡属于鹤形目秧鸡科的鸟类
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
也是国家“三有保护”动物
野生动物受国家法律保护
不久前
诸暨便有人为此付出沉痛代价
据此前报道
因非法狩猎野生动物
诸暨金某等3人被判处
有期徒刑七个月
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缓刑一年
▼▼▼
自去年秋季起
有包括天鹅、骨顶鸡在内的大量候鸟
来高湖歇脚或越冬
为加大对湖区鸟类的保护力度
高湖建管办工作人员
加密巡逻频次
也湖区里设置了很多监控摄像头
不定时组织人员实地巡查
▼▼▼
如有发现捕鱼、偷猎等行为的
高湖建管办将联合执法部门
进行严厉处罚!
(来源:诸暨西施眼)
作者: 编辑:叶露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