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9日8时42分左右,绍兴市柯桥区漓渚镇朱家坞村发生一起大货车因驾驶人操作不当侧翻砸压小轿车事故。
事故经过
2021年7月9日,陈某驾驶一辆苏EU2001重型货车从苏州市吴江区驶往绍兴市柯桥区,8时42分,沿钱茅线行驶至23KM+970M交叉路口时,因陈某驾驶车辆空档溜坡,在转弯时措施不当,导致车辆连货物侧翻,在侧翻过程中刚好压在相对方向行驶的刘某某驾驶的一辆浙D3U2J9轿车上,造成轿车上4人经抢救无效全部死亡,车辆及货物损坏的严重后果。
事故发生后柯桥交警立即赶赴现场组织救援、调查并将肇事司机陈某控制
事故现场
事故直接原因
驾驶人陈某驾驶一辆制动性能存在安全隐患、轮胎磨损严重的车辆在下坡路段采取空挡滑行,在采取制动减速措施通过弯道路段过程中措施不当,致使车辆通过急弯路段时超过限速标志标明的最高时速并侧翻,是造成此次事故的直接原因。
陈某的过错行为是造成本起事故的直接原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一条之规定,认定陈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小轿车驾驶人刘某某及乘客均无事故责任。
事故间接原因
车辆单位未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存在管理混乱,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安全员形同虚设,驾驶员学习制度未开展,安全隐患自查、车辆检查、企业安全生产会议、企业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企业违规人员处置记录等均未如实开展,对车辆维修、保养登记混乱。
事故性质
经相关部门调查认定,柯桥“7·9”较大道路交通事故是一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依法处理
目前,驾驶员陈某,涉嫌交通肇事罪,被追究刑事责任。车辆单位法定代表人、实际负责人、车辆调度(车队长)、财务、安全员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被追究刑事责任。
事故警醒
交警提醒:广大货运驾驶员要从中吸取教训,出车前检查车辆安全性能,在交通道路上驾驶车辆必须控制好车速,下陡坡时不得熄火或者空挡滑行,切勿超载超高,捆绑扎牢货物,保持良好的驾驶习惯,安全行车,遵守交规行车,是对自己的人身安全负责,也是对他人生命安全的负责。
同时,运输企业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道路运输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内部安全管理制度。
(内容来源:柯桥交警)
作者: 编辑:钱天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