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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评重实绩、轻论文更有利于激发教师积极性

2022-11-04 1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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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河南省修订了《河南省中小学教师中高级职称评价标准》,主要有八个方面的变化。亮点之一是克服唯论文、唯奖项倾向,即高级及以下职称评审时,不再把论文、论著、奖项作为硬性要求;一线教师申报一级教师、高级教师职称取消了论文要求,申报正高教师弱化了论文要求。

关于教师职称改革,网上议论很多,诟病较多的是把论文作为必备条件;当然也有人提出教师只要有了一定的教龄就自然晋升职称。自然晋升肯定是不公平不合理的,但是论文不再作为硬性要求,是有积极意义的。

平心而论,把论文作为教师评定高一级职称条件是有道理的。因为会写论文是一种能力,常写论文能提升自己,还可以把成功经验复制,供他人借鉴,指导实践,促进教育事业发展。但当论文成为评审高一级职称必备条件时,其局限性也暴露无疑。比如花钱代写代发论文在网上很热门,几乎成了行业;有的人业务能力强,成绩有目共睹,却因为不擅长写论文、在一线工作很忙没时间写等原因被“一票否决”;擅长写论文的人并非一定是教学方面的能手。从这些意义上,“轻”论文是理性、合理的。

有“轻”就有“重”。与论文相对的是实绩。一提到实绩有人可能马上会想到升学率,然后联想到应试教育。其实,实绩是多样和可以量化考核的。河南省修订的评价标准中就明确规定了“重师德、重能力、重实绩贡献”,如教育教学一线实践经历,课时量,担任循环教学、班主任经历等情况;又如由于工作突出而得到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授予的荣誉,如优秀班主任或优秀班集体,教学名师等;再如加大业务能力测试的权重;等等。重实绩更公平有说服力。

重实绩轻论文的评价制度更有利于激发一线教师的积极性,在如今越来越重视“人才+揭榜挂帅”时代,更有现实意义。当然,论文、课题等也可以作为教师的实绩作为量化考核的内容之一。毕竟,“轻”论文不是取消论文或者否定论文的重要性,无非是不再作为教师职评的必备条件。

作者:戚柏文编辑:黄靖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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