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城区鲁迅电影城两侧通道口,最近各立了一块路名,分别为“鲁迅电影城西侧路”和“鲁迅电影城东侧路”。对这种“太直白”的路名,一些市民认为有点随意,取路名应该体现地方特色和文化。10月20日,晚报报道此事后,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目前这两块路牌已被移除。(10月28日《绍兴晚报》)
文化具有传承性、向心力和凝聚力,不会让城市的内在趋于散化。中国建筑学会原理事长宋春华先生曾经讲,文化命脉是城市最宝贵的资源。绍兴建城超过两千五百年,是春秋越国首都,也是我国首批历史文化名城。绍兴的许许多多的大街小巷都有她的故事。而这一个个“故事”,不仅包含的文化的灵气和趣味,也串成了深厚的古城风韵,更是市民对故土向往和留恋的情愫。
许多城市,因文化而久远,因文化而闻名,也因文化而繁荣。每每说起一些古城,恐怕很多人都想去追寻那一个个“故事”的足迹,瞻仰深厚的文化积淀。也因此,这一个个“故事”对于一座城市来讲弥足珍贵,必须要倍加呵护,防止风化流失和人为丢失。“太直白”的路牌,不仅仅是命名过于随意,更重要的是淹没了那珍贵的文化“故事”。久而久之,那一个个历史“故事”,就会在岁月的洪流中消散流失。
正如绍兴市民周先生所讲,“取路名应该体现地方特色,尤其是一些小街小巷,不能随意。像鲁迅电影城西侧,以前有条路,叫贡街,随着城市的发展,知晓这条路的人很少”。根据国务院最新修订的《地名管理条例》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地名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编制本行政区域的地名方案,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特别是,民政部门在审核地名时,有实地考察、论证、向社会征求意见、公示等一套严格的办理程序,有助于保护地方历史文化。文字事小,文化事大。即便是一块非正式的路牌,也应充分考虑公共路牌背后的文化保护功能,让路名更具地方特色和文化韵味。
期待,我们每一位市民、各个单位集体都要有热爱城市、保护文化的意识,严格按照法规程序命名和更改地名,积极地做文化的守护者、挖掘者、宣扬者,让沉睡的“故事”重回市民视野,代代传承下去。如此,一座城市的宝贵文化才不会被岁月“蚕食”,才能保持独特的气息和魅力,而更有持久的发展动力和凝聚力。
作者:于绍平 编辑:黄靖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