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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法”助选 确保“风清气正”

2020-10-12 14:52

来源:绍兴网-绍兴晚报

日前,柯桥区福全街道村民曹某某在某网站跟帖,对该村村委会主任赵某某发表诽谤、造谣言论,恶意人身攻击,扰乱社会公共秩序,对换届选举造成不良影响。案件发生后,福全街道党工委立即采取措施,公安机关及时介入,最后曹某某被处以行政拘留5天的处罚。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网络治理法治化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处拘留及罚款。如果情节严重的,甚至涉嫌犯罪。在网络上进行诽谤造谣,其传播面之广,传播速度之快,危害更甚于线下。村级组织换届选举正是党员关注、群众关心的重大关键事件,如果不对有目的性的造谣诽谤依法处置,无疑会对党组织凝聚力和公信力造成难以挽回的负面影响。

通过法治体现、保障的民主,是公平正义的先决条件。今年,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对保证选举工作平稳有序、风清气正提出了明确要求。作为基层党员,正确行使该条例赋予的表决权、选举权、被选举权,按程序向上级党委和纪检监察部门检举揭发问题,都是发扬党内民主的重要方式。但道听途说、捕风捉影,甚至无中生有、恶意造谣,通过互联网“爆料”,以期引起网友围观扩大影响,则是将一己私利或个人偏见凌驾于党纪国法之上,必须坚决制止、严肃处理。

要善于运用法律,维护好换届选举的健康氛围,确保基层队伍的生命力。村级党组织是农村各种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是实现乡村振兴的“领头雁”,村级换届选举如果受到不负责任或不实言论的影响,就会影响农村基层政治生态和社会经济发展。依法制止造谣诽谤现象,不让品行端正者吃亏,不让别有用心者得利,净化选举环境,才能选出“忠诚、干净、担当”的带头人。

作者:田品雨 编辑:雷彦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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