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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进“笼子”的样板房还须严防“变脸”

2020-05-25 14:17

来源:绍兴网-绍兴晚报

6月20日起,我省将施行《关于进一步做好住宅全装修工作的补充通知》,其中明确规定落实交付样板房制度,加强质量管控。(5月19日《绍兴晚报》)

全装修交付是如今商品房开发的新标,从毛坯交房到全装修交付,商品房建设正在走向绿色低耗,避免野蛮装修与过度装修带来的一系列隐患与矛盾。在绍兴,全装修商品房还属于比较新的事物,自然难免出现一些新的问题,最典型的就是装修标准缩水、现房成为样板房的高仿、标准不一致、质量没保证,这无疑是商品房的另一种“短斤缺两”。

样板房光鲜亮丽,现房惨不忍睹,开发商死皮赖脸地否认业主的“眼见为实”,关键吃了亏还拿不出证据依法维权,满满的心塞。虽然也会有业主留个心眼将样板房拍照或摄像,但在法规未完善之前,影像资料很难成为有力的“呈堂证供”。好在这次规定“很刚”,鼓励实施样板房保全证据影像公证及样板房承诺书公证,多管齐下,制度堵漏,给购房者以更多维权底气。

期房交易是主流,因此埋下了很多质量隐患,房款交清了,房子还在造,在诚信机制不够完善的房地产市场,“关门做”的后果不难想象。而且装修是个良心活,标准不一而足,等到房子交付的那一天,通常样板房早已不见踪影或挪作它用,可谓“死无对证”。针对这种情况,多地已明文规定全装修房在交付的半年内不得拆除样板房,使两者有个直观比照,防止装修减配。

制度虽好,也要防止“歪嘴和尚念歪经”,难说关进“笼子”的样板房不整容不变脸,毕竟装修的水很深、利很厚。笔者就曾见识过本地一家房产企业的装修减配操作法,开盘时为了打品牌,推出高标精装房,价格自然不菲。随着市场走势变化,销售步入低谷,为了吸引人气,房企将同户型装修减配,实现低配低价销售,“变脸”后的样板房不再是开盘时的装修标准,首批购房者万一遇上装修质量问题,即便样板房不拆,要取证维权也将非常困难。

值得警惕的是,样板房有许多配置都是非交付标准,眼见未必为实,交付时完全可能是另一番样子,倘若房产商耍小心眼在某些合同未及的细节处做些手脚,打打建材擦边球,做些“此处非交付标准”的文章,购房者照样吃暗亏。尽管可能性不大,但也不是没有。

诚信经营不是一蹴而就的,房产商也不是天生自律群体,制度规范与法规托底是必不可少的,在前述《通知》即将实施的当前,我们要因地制宜地完善补漏,对于那些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式的新漏点,需要不断研究细化,打好政策“补丁”,绝不能让制度被“架空”,这对于商品房买卖双方来说,其实也是双赢的保障。

作者:钱科峰 编辑:王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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