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因举报污水管道破损污染河道问题,诸暨市民黄先生拿到了诸暨市人民检察院发放的500元线索举报奖励金,这也是诸暨市人民检察院首次发放公益诉讼线索举报奖励金。
知屋漏者在宇下。大到一个地方,小到一家企业,其是否存在环境污染问题,有没有违法排放行为,生活在当地的群众最为知根知底。环保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主管部门很难做到全覆盖、零误差,只有充分依靠群众,发动广大群众共同参与,实现群防群治,才能筑牢严密防线,让环保监督无死角、无盲区。
制定环保公益诉讼线索举报奖励制度,对通过实名举报提供有效线索的单位或个人给予奖励,这是健全环境治理全民行动体系的一项重要举措。诸暨市人民检察院对提供有效举报线索的个人,首次发放公益诉讼线索举报奖励金,不仅是对市民积极履行监督义务的充分肯定,更为重要的是,由此可以形成更为广泛的示范效应,激励更多的市民踊跃参与到环境保护中来,形成无处不在的环保监督网,让各类环境违法行为无所遁形。
环境整治人人参与,美好环境人人受益。从一定意义上讲,奖励环境违法行为举报人,正是为了让更多人成为有正义感、有大局意识的举报人。在全民环保的语境下,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当好生态环保工作的“千里眼”和“顺风耳”,与职能部门保持良性互动,共同构建生态环境保护社会共治的大格局。
作者:梅 广 编辑:王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