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大修、改建、拓宽,包括现在的地铁修建,对于改善交通环境、提升城市品位大有裨益。然而,笔者观察发现,一些道路在修建时,由于没有设立明显的交通指示牌,致使一些车辆误入“歧途”,有的甚至差点酿成车祸。
前几天晚上,笔者路过越城区解放南路与城南大道口,看到一骑自行车中年人由北向南行驶,但到路的中间时,却因为道路被隔离栏拦得“四分五裂”,一时分不清走哪个道,正观察犹豫间,一辆三轮电动车疾驰而来,差点酿成大祸。在外地也曾发生过因道路施工现场没有设立交通指示标志,导致车子逆行撞上正常行驶车辆的严重事故。
根据施工现场交通安全管理制度,很多施工单位会在道路施工处放置道路施工指示牌,以便对路过的行人及车辆起到警示和指示作用,防止他们误入“歧途”。但也有一些单位在施工时,只图自己方便,有的将人行道与非机动车道合在一起,有的将非机动车道与机动车道合在一起,分了合,合了分,分分合合,像是迷宫。更要命的是,施工单位根本没有在这些分分合合的路口设立明显的交通指示牌,致使好多机动车、非机动车甚至行人,找不到自己该走的那条道。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二条、第一百零五条和《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五条规定,施工单位没有在施工作业处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采取防护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这个责任由施工人承担。因此,对于施工方来说,除了在道路施工现场应该设置施工警示牌、减速慢行牌和交通安全标志牌之外,还必须设立交通指示标识牌,这是防止车辆、行人误入“歧途”的关键。同时,要提高现场施工人员的交通安全意识,强化交通安全管理。要知道,设置一块交通指示牌花费不了多少钱,但如果出了伤亡事故,其代价就大了。把工作做在前,把老百姓安危放心上,这样的施工才是文明施工。
作者:朱百尧 编辑:王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