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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建清朗网络空间,没有人是“吃瓜群众”

2020-03-06 12:00

来源:绍兴网

3月1日,《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的正式施行备受全网关注。《规定》对政府、企业、社会、网民等主体在网络生态治理中的责任与义务作出了明确而细致的阐述,值得我们每个人认真研读学习。

截至去年6月,我国网民规模达8.54亿人,在这其中绝大部分是普通网民,也就是《规定》中所指的网络信息内容服务使用者。根据《规定》,网民应遵循的底线是:文明健康使用网络,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和用户协议约定,切实履行相应义务,在以发帖、回复、留言、弹幕等形式参与网络活动时,文明互动,理性表达,不得发布违法信息,防范和抵制不良信息。当然,如果你是群主、版主、管理员或者网络大V、知名up主,那必然要承担更大的责任。以上这些已然包括我们平时上网可能发生的方方面面,可以说,《规定》就是广大网民的“上网指引”。我们不妨好好进行一番自省,自己是否曾经有心或无意触犯过其中某些条例,有则改之无则加勉,并在今后的网络生活中加强意识、严格自律,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愉快地玩耍。

也许有人会觉得被束缚住了手脚,吐槽没有自由,但我们应当知道,受约束的自由才是真正的自由,自由的背后都有严格的自律。作为普通网民,我们要把网络空间看作是现实空间的延伸,自觉遵守法律法规,恪守公序良俗,在享受互联网红利的同时,也牢牢守住并维护网络空间的规则边界。

《规定》还鼓励网民积极行使监督权。在信息浩瀚无垠的网络空间里,仅仅通过制度规范和行业监管无疑是不够的,而发动广大网民共同参与监督,就像打通了密布全身的“毛细血管”,能将触角真正延伸至每一个“大屏”“小屏”,让违法信息、不良信息无处遁形。作为网民,我们要合理进行举报、善于利用举报系统来共同维护网络空间的天朗气清。

有网友笑称:网络上喷子、键盘侠那么多,归根结底是因为隔着屏幕打不着。虽是笑言,但也颇有几分道理。《规定》的施行再一次警醒我们: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换句话说,如果在网络空间披上了虚拟的外壳为所欲为,那么必将为自己的言行付出代价,法律的“重拳”隔着屏幕也能精准出击。

网络空间是亿万民众共同的精神家园。维护良好的网络生态秩序是广大民众的共同心声,而共建清朗的网络空间需要人人参与,没有人是“吃瓜群众”。

作者:海北 编辑:王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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