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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电动自行车超速须动真格

2020-09-22 11:02

来源:绍兴网-绍兴日报

近日,在嘉兴市交警支队直属二大队,一家电动自行车销售商和一名超标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双双受到处罚。其中电动自行车销售店负责人谭某被处罚2万元,这也是全省首家销售商因改变已登记电动自行车限速装置导致电动自行车最高时速超过国家强制性标准被处罚。

作为非机动车辆,电动自行车的时速一直受到严格的限制。然而,因为缺乏有效的管理,一直以来超速电动自行车在街头随处可见。改装后的电动自行车不仅本身就存在危险,而且为道路交通安全带来了很大隐患。

交通安全无小事,生命面前无侥幸。今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浙江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规范了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使用等问题,其中还重点提出要重拳治理违法改装乱象。嘉兴开出违法改装首张罚单,可见相关执法部门动了真格,对广大电动车销售商敲响了警钟。

但不可否认,整改电动自行车的超速问题,单靠某个部门无法治本,必须通力合作。由于监督不严,有的企业违规生产的功率超标的电动自行车,依旧能正常进入市场;因为生产标准低,合格的电动自行车出厂前配有限速器,但事后改装却很容易;因为执法不严,“改装提速”车大量出现在街头巷尾……只有堵住从生产、销售到使用每个环节的漏洞,才能有效遏制电动自行车的超速问题。

同时,营造良好的城市交通环境,守护生命安全线,还需要广大市民的参与和遵守。十次肇事九次快,为了自身的安全和城市交通的通畅,市民在使用电动自行车出行时,应严格遵守限速规定,做到安全文明出行。要知道,无视规则的约束,后果往往是欲速则不达。

作者:诸丹萍编辑:雷彦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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