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城区皋埠街道朱家泾村、鲁家泾村利用集体留用地指标,共同筹资2500万元,合作共建集农副产品销售、商贸住宿、教育培训等于一体的大型综合市场,每年带来经营性收入256万元。
上虞区盖北镇所属10个村,实施“一村一幢楼”做法,既解决外来务工人员租住问题,又可为每村增加年经营性收入57.4万元。
新昌县东茗乡后岱山村依托3A级景区村资源,引入第三方资本运营,采用“村+公司”模式共同开发管理旅游项目,其中股份村占49%、运营公司占51%,年底统一分红不低于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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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兴村美民富,生产生活条件改善是基础,生活富裕是根本。“十三五”期间,绍兴明确2018~2020年全市村级集体经济年均增幅高于8%、经营性收入比重进一步提高等目标要求,提出15条具体举措,并根据全省“消薄”动态,科学制定年度“消薄”任务。将村集体经济“消薄”与“增收”工作列为乡村振兴实绩考核、“五星达标、3A争创”考核的重要内容,对制定实施集体经济发展计划、增强集体经济“造血”能力等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并把当年完不成“消薄”任务的列为一票否决事项,有力推动了全市村级集体经济发展。
在原有扶持政策的基础上,我市又出台财政奖补、用地保障、金融创新、专项补助等政策。绍兴市级每年安排2000万元专项扶持资金,采用竞争性分配方式优先支持嵊州市、新昌县抱团发展项目;柯桥区对经济薄弱村异地购置物业给予90%的补助,每村最高补助80万元;2019年至2021年,上虞区每年安排3720万元用于村庄经营项目扶持;诸暨市每年安排2000万元专项资金和50亩建设用地指标,扶持产业发展等集体经济发展项目。
经过多年实践,全市提炼并推广农房激活、土地流转、抱团发展、公司经营等十种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做法,汇编绍兴市村级集体经济发展36个典型案例,形成了发展集体经济的“绍兴样本”。同时,通过完善低保救助制度、加大技能培训力度、强化结对帮扶等方式为低收入农户增收兜底。
数据印证变化。2018年全市消除年集体经济总收入15万元以下薄弱村182个,2019年全市消除年集体经济总收入20万元以下、年经营性收入6万元以下薄弱村44个(行政村规划调整后)。低收入农户数量已从第一轮(2008~2010年)的6.67万户、13.2万人,减少到目前的3.3万户、4.8万人。2019年,我市低收入农户人均可支配收入14403元,是全省的1.15倍、全国的1.46倍;增速12.5%,高于全市农民人均收入增速3.4个百分点,收入差距进一步缩小。
农民的“钱袋子”鼓起来了,全面小康的成色才更足。一幅“村强民富”的新画卷正在古越大地上徐徐展开。
作者:记者 侯 嫣 编辑:黄靖芳